主光,即照明中起主要作用的光源。用于显示拍摄对象的基本形态,表现画面的立体空间和物体的表面结构,它的主要功能是表现光源的方向和性质,产生明显的阴影和反差,塑造人物...
主光,即照明中起主要作用的光源。用于显示拍摄对象的基本形态,表现画面的立体空间和物体的表面结构,它的主要功能是表现光源的方向和性质,产生明显的阴影和反差,塑造人物和景物的形象。
一般来说,主光需要形成一定的明暗反差以突出被摄对象的立体感和质感,通过硬光使被摄主体表面产生光斑和闪光。有时候软光也能作为主光使用,它能产生丰富的中间影调,但对戏剧化效果有所削弱。
大部分情况下,主光是整体照明方案中较亮的光源。在逆光时拍摄,非塑造剪影画面,需要从正面给以补光,这时候的补光才是对被摄主体起主要塑形作用,补光可以通过不同角度去实现镜头迎面的影调分布。该类情况下,较亮的光线起到轮廓光作用,而补光的地位才是主光。
更改常规主光照明方式能获得多种画面造型。规律如下:主光越高上亮下暗愈加明显;主光与镜头光轴角度越大,亮区越少,立体空间感越强;逆光时环境空间感极强,主体陷入简洁的暗区,形成**戏剧化的效果。
辅光,用于减弱主光造成的明显阴影,以增加主光照不到位置的画面层次与细节,减少阴影的密度。辅光不可选用硬光,那会形成画面多个角度的高光点,这不符合视觉规律。应该选用柔和的无明显方向的散射光或反射光。
通常情况下,辅光位于主光相对应摄像机轴的另一边。但一般不建议对称处理。特别是侧光为主光时,在另一侧使用辅光会造成上述那样的多高光点,照明混乱,理想的画面明暗分布应是以高光为起点,逐步过渡到较暗区,使用另一边接近顺光位置的辅光才能帮助实现。
比位置更需要考虑的是辅光的发光强度,它**不允许比主光强。辅光的亮度决定着画面反差,与主光比例越大,画面反差越大,反之则越小。完全不用辅光的画面形成极硬的影调。